但事实并非如此,国外学校有着严格的出勤、成绩要求,相比在国内读书,签证也是一个值得每一位留学生仔细阅读理解、千万不能掉以轻心的问题。
学生签证条款
持有学生签证,留学生有打工的权利。学生签证持有人和其陪同家属只能在学生签证持有人开始上课后才可以开始打工;通常,学生签证持有人和家属各自打工的时间要求每两周不超过40个小时;学生签证持有人在假期没有打工时间的限制;对于留学课程是研究型硕士或者博士的学生签证持有人,课程开始后,无论上课期间还是假期,打工时间均没有限制;对于留学课程是本科,授课类硕士,研究型硕士,博士且课程满足CRICOS要求的学生家属,在课程开始后,无论上课期间还是假期,打工时间没有限制。
比如,学生某个月的第一周兼职打工了25个小时,第二周是18个小时,第三周是20小时。大眼一看,感觉还挺正常的,殊不知已经违反了8105条款,因为前两周打工时间总和超过了40个小时。
通常情况下,如果学生的出勤率或成绩不理想,学校一般会先给学生发warning letters, 给学生1-2次的解释机会。此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了,因为已经到了学校和移民局联系取消签证的临界点了,同学们一定抓住机会,认真准备,不要让事情继续恶化下去。强烈建议需要解释的同学们不要妄自行动,请在咨询过专业的留学移民专家后进行解释。
历史:
对于学生签证breach Section.20签证条款的取消:
在2013年4月13日之前,有一种叫S.20 of ESOS Act的条款,是学校对于学生违反签证条款的法条。若学校认为学生违反了Section 20,学生需要28天之内向移民局进行解释,这种情况下移民局就会考虑是否要继续取消学生的学生签证。如果学生在28天之内没有向移民局去报道并且解释,那么学生签证会根据移民法S.137J自动取消。
这个时候学生非常难将签证再争取回来。除非是学校没有遵守规定、国家发生了战争、以及其他一些非常特殊的理由。
当时,很多同学若被取消后,只能选择到当时的MRT(现在的AAT)申请上诉。于是,上诉机构挤压了很多学生签证取消的案件。
如今:
自从2013年4月13日,Section20被正式取消。若学校认为学生违反了条款,会请学生做出解释,若学生没有通过学校的解释过程,那么会通知移民局,移民局会发给学生NOICC(Notification of Intention to Consider Cancellation) ,也就是我们说的,意向取消学生的签证。若学生不能提供足够的解释证据,那么移民局会正式取消学生的签证。
在正式取消后,学生有7个工作日可以上诉(若是收到邮件的话是7个工作日;若是通过邮寄的形式,是7+7=14个工作日)。 在规定时间内上诉,持有过桥签证E, 就会在AAT等待上诉机构的成员审理。 我们说的上诉机构都是进行Merits Review,简单说来,就是不会像移民局那么一板一眼,会从好的方面去看案件。
这种情况在上诉机构是有priority审理,等待时间大概6个月时间左右不等。
此条款要求学生签证持有者和其陪同亲属必须购买时间长度足够支撑课程开始和结束时间的OSHC(海外留学生健康保险)。通常情况下,留学生在申请学校和签证时,中介和学校都会提醒学生购买。需要注意的是:留学生需要在保险生效后才可以进入澳洲;在保险到期时,必须离开澳洲;保险到期时,要及时续或者根据签证状态进行调整。我们凯林留学移民通常会建议同学们多买几个月的保险(买到3月15日或者8月30日),而不是简单的买到COE上课程结束的那一天(通常是12月底或6月底),因为一般签证会根据保险的长度进行批签。
此条款要求必须满足学生签证的各项要求,如课程与签证的匹配性,足够的资金担保等。
课程与签证的匹配性:
若学生想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学历层次之间的课程变换,一般不需要重新申请签证,只需及时将新的COE通知移民局即可,但要注意签证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或者是否需要续签。若学生想换不同学历层次的课程,比如bachelor(本科)换成advanced diploma(专科),此时签证类别已换,需要重新申请学生签证。若学生想转校,需要在目前的学校完成至少6个月的主课。没有完成6个月主课的同学,需要目前的学校同意并出一份release letter才可以去申请新的学校,以及确定是否需要申请新的签证。
资金担保要求:
学生签证持有者必须保证自己和陪同家属在澳洲有足够的学习生活费用。
此条款要求学生签证持有者必须保证其18岁以下的陪同亲属在澳洲合法接受教育。
如果学生签证申请人不到18岁,需要有妥善食宿和监护人安排,满足下列三条任意一条即可:
未成年的朋友请注意,早恋时候请记得早点回家,不然一不小心会和签证扯上关系。18岁之前请白天谈恋爱。
学生签证持有者必须在到达澳大利亚的7天内通知学校和移民局居住地址。如果居住地址有变化,要在7天内通知学校和移民局。如果转学,必须在拿到COE 7天之内通知以前的学校,新的学校和移民局。
否则,很有可能因为学校或移民局联系不到你,无法及时沟通而取消签证。
通常情况下,如果学生签证申请者不是由澳大利亚联邦或本国政府资助的学生,并且评估等级为3级,所就读的课程长度是10个月或以下,签证会有此条款。这意味着签证到期前,除了极个别的签证类型(比如TR或者PR),学生不能在境内申请任何的签证来延期居留,包括学生签证续签。签证到期学生就必须离开澳大利亚,若想要再就读其他课程,也必须返回中国重新办理学生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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